关于规范合同签署期限的管理规定
发布时间:2021-4-15 8:23:53  发布人:曹新朋


各合作单位:

大家好!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公司的支持与配合!

合同为双方履约的重要依据,为进一步加快合同签订效率,完善合同的管理,降低贵我双方履约的风险,现针对通过瑞信招标网签署的合同期限规定如下:

1、各合作单位在接到签署合同的短信提醒后,请及时登陆瑞信招标网查阅,对合同内容无异议的,请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完成合同签署工作。

2、超过7日未完成合同签署工作的,系统将自动暂停未付款项的结算流程,同时以短信形式通知贵单位;合同补签署完毕后系统自动恢复正常结算流程。

3、各合作单位签订合同的效率,纳入供应商年度评价项,对于合同签订效率较低的单位,将根据情况给予扣分,扣分较多的将影响后续的合作。

4、各合作单位在瑞信招标网登记的联系人非业务负责人的,请于本通知下发后1个月内自行更新为实际业务负责人及相应联系方式,避免影响合同签署工作及后续结算、投标业务的办理。

5、鉴于通过电子签章签署合同效率较高,有意向办理电子签章的合作单位请登陆瑞信招标网根据提示办理。

6、本规定自2021年4月15日开始执行。

 

 

山东瑞信招标有限公司     

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  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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